南京市政府昨天(5月2日)公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為了確保學生安全,將在校園周邊劃設學生安全區,對于校園保安也提出了50歲以下的年齡要求。
推廣智能安防系統,校門口設硬質防沖撞設施
記者注意到,目前很多學校的門衛保安都是爺爺輩的老年人,對于保障校園安全往往是有心無力。這次的實施意見明確,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實現保安員隊伍專業化。從2019年起,全市所有校園保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達到高中以上或同等學力水平,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員證》。1000人以下的學校,配備2-3名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學校,按照師生人數的4‰配備專職保安員,寄宿制學校根據寄宿生人數適當增配專職保安員,并根據需要配備宿舍管理人員。
同時,南京還將全面提升學校技防、物防水平,推廣應用人臉識別、訪客登記等智能安防系統,校門口設置硬質防沖撞設施,加快市、區校園安全監控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校園重點部位監控圖像、各類報警信號等接入區級平臺,并與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實現聯網,2020年底前,一鍵式緊急報警系統、校園周界報警裝置安裝率達100%,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全面達標。
學校周邊劃設安全區域,禁設上網娛樂等場所
學校周邊環境如何管控,給孩子一個安全健康成長的大環境?南京市這次提出,將建立學生安全區域制度。具體來說,各級綜治部門牽頭做好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公安機關會同城管、教育等部門在校園及周邊一定范圍內劃設學生安全區域,并設立顯著標志。在學生安全區域內,依法禁止新建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企業、設施,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娛樂、彩票專營等營業場所,禁止設立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
對有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訓誡制度
對于學生校園欺凌行為,這次的實施意見明確,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學生校園欺凌行為早期發現、預防、應對指導手冊,建立專項報告和統計分析制度。學校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責任,狠抓校風校紀,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強化學生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設立學生求助電話和聯系人,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和制止欺凌行為。
同時,加強學生日常管理,重點關注有心理偏差和行為異常學生,重視心理健康教育,落實心理矯正措施。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進行訓誡的制度。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公安、司法機關按照寬容但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指定專門機構或專門人員依法處理;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堅決依法懲處,形成積極正面的教育作用。
此外,實施意見還要求,保護未成年學生權利,對體罰、欺凌、性騷擾、性侵害學生等行為零容忍,從重從快處理,對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教育部門協同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嚴格依法懲處。建立學校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涉校涉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犯罪團伙,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對非法侵入學校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實行專案專人辦理制度,依法嚴肅處置。教育部門健全校內侵害學生人身權利行為的監督機制和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調查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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